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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湖南设立50亿元新兴产业发展基金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主题分类:国税
    总规模达50亿元的湖南省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简称“产业基金”),将对我省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扶持。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湖南省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产业基金是指经省政府批准,由省财政出资设立,以股权投资方式,采用市场化手段,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共同投资于优势新兴产业的政策性引导基金。产业基金也可以通过跟进投资或省政府确定的其他方式支持企业发展。设立产业基金,旨在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我省优势新兴产业加速发展,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基金运作。
    省政府明确,产业基金总规模50亿元,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分步到位,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强化监管”的原则,通过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子基金(以下简称子基金),对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文化创意、生物、新能源、信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扶持,并逐步探索纳入省内其他新兴产业。
    产业基金主要资金来源为:新增预算安排、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整合现有产业类专项资金和投资收益等。产业基金实行委托管理。省政府负责审定产业基金规模、支持的重点产业、资金来源、子基金组建方案等重大事项。省财政厅代表省政府履行产业基金出资人职责,并会同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政府金融办、省国资委等部门,组成产业基金管理决策联席会议,审议产业基金投资方向、重点、投资方案以及托管机构、托管银行等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