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主要产品(工序)能耗限额指导目录(2015)》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04日
主题分类:国税 |
关于印发《湖南省主要产品(工序)能耗限额指导目录(2015)》的通知
湘发改节能〔2015〕1104号
各市州发改委,有关企业:
为加强高耗能产品能耗指标限额管理,指导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深入推进全省节能工作,根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能耗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湖南省主要耗能产品(工序)能耗限额指导目录(2015)》,现予发布。
各市州发改委要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中严格执行能耗限额要求。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将能耗限额作为对企业进行节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各有关企业要加强节能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单位产品能耗达到限额要求。
附件:湖南省主要产品(工序)能耗限额指导目录(2015)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