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为什么融资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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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法律规定中有一条:“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四倍于银行利率不受法律保护”。现实中,这个四倍于银行利率的利率,却约定俗成成为民间金融的基准利率。不同的利率形成机制导致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两个市场间巨大的利差,由此造成两市场间严重的套利,并造就了一个虚拟资金市场。
首先,由于“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两个市场间的利差”看得见摸得着,只要支付银行利率就可以收入民间借贷利率,套利无风险,因此,吸引无数个人、企业,甚至是国有大型企业加入套利行列。
其次,“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两个市场间巨大利差”的套利机会,导致大量银行资金不是直接贷向民营中小企业,而是通过一个民间借贷市场转手才到民营企业。
1)民间金融的高利率吸引银行存款人将存款从银行转移,投向民间借贷市场;
2)能够从银行比较容易取得贷款的企业,从银行取得贷款后,或直接或转手,再贷款给民营中小微企业;
3)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以资管计划等创新金融工具出售给银行的方式,将银行资金转贷给民营中小微企业。
第三,“正规金融与民间金融两个市场间利差”巨大,大大超过许多实业资本收入水平,尤其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条件下,许多行业、许多企业利润率大幅下降,做实业远远不如吃利差。因此,许多企业纷纷放弃做实业,而转向做民间放贷。
第四,制度上造成巨大的对民间金融的需求。
1)国家金融发展战略始终坚持发展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体系,导致企业融资需求对信贷的高度依赖,企业无论是否满足信贷融资条件,都挤借贷这个独木桥。由于信贷融资对企业发展水平要求最高.让很多民营中小微企业排除在正规银行信贷体系之外,而不得转向民间借贷。
2)一直以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方法始终定位于实行不同信贷供给方式,以中小金融机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但中小金融机构根本无法解决正规金融的信贷配给问题。
3)虽然目前提出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但事实上又将其限制在分层次“上巿”一条路上,仍然把绝大多数既不满足信贷融资条件,又达不到各层次上市条件的企业排除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上述原因导致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对民间金融的需求。
第五,民间金融市场无序发展。
1)市场准入无限制,使得所有套利者能够便利进入民间借贷市场;
2)市场无监管,对民间借贷资金来源、资金流向、利率水平等放任自流,许多违规资金违规交易得不到及时扼止;
3)民间金融市场区域分割,供需信息严重不对称,合理的利率形成机制缺失。
上述原因直接促成虚拟资金市场的形成,导致在最终资金供给与民营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间有一条长长的利益链,其结果是:
1)造成存款人低收益,而借款人融资成本却居高不下;
2)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之前,套利者的套利收入已经成为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3)居高不下的融资成本不仅加重了民营中小企业的经营成本负担,而且,造成民间金融体系违约风险加大,民间金融市场危机生成可能性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