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政发〔2014〕23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衡阳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的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2日
主题分类:国税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为积极应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复杂形势,帮助企业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突出创新驱动、“两型”引领、融合互动、集群集聚,全面提升产业、园区和企业的发展水平,打造多点支撑、多极发展的产业格局,构建具有衡阳特色的现代产业新体系,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二)发展目标。全市工业经济形成稳步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重点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规模工业企业数量逐年增加,规模工业经济总量大幅提升。工业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规模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工业园区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加快形成产业聚集,园区经济快速发展。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做大做强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储备一批新项目,项目建设全面推进。
二、加快推进工业项目建设
(一)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以重大工业项目为重点,加强协调配合,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强化对在建重点项目的电力、土地、运输、资金等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对未开工项目调度服务,确保项目尽早竣工投产。
(二)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发挥国、省、市各项专项引导资金的作用,加大预算执行力度,依法进行项目申报、评审,加快资金拨付,支持工业项目建设,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各级政府根据财政增长情况适当扩大专项资金规模,逐步加大对重大工业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开发储备新的重大项目。强化项目建设,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千方百计引进、开发、储备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广阔市场空间、提升工业发展水平的重大工业项目,切实增强发展后劲。
(四)加大项目引进力度。加强与境外、省外以及省内地区之间的合作,采取多种形式的对接招商活动,促进一批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央企、500强企业的合作,促进一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落地。
三、加快发展工业园区经济
(一)做大做强园区规模。积极推动工业园区扩规,科学确定扩规面积和范围,合理拓展园区发展空间,使园区和城区同步发展,打造千亿园区、500亿园区。加快衡山科学城的规划及建设步伐。
(二)优化产业布局。根据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和各县市区工业发展基础、资源特性、产业发展态势,抓好全市工业园区的产业布局管理,大力发展产业集群。鼓励企业“入园”发展,“入园”企业的新建、技改项目在规划选址、立项审批(备案)、建设报建、水保环评、土地电力供应、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建好“五大平台”。打造园区“升级版”,鼓励工业园区建设要素支撑、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促进、市场开拓、综合服务、物流“五大平台”建设,为企业发展做好要素支撑,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强政府服务。鼓励在工业园区内新办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商业、物流、贸易、仓储、餐饮、教育、卫生等企业或经营单位。
(四)创新融资渠道。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建立高效快捷的融资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依法成立投融资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搭建投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模式,鼓励园区依法发行企业债券、发行基金和短期融资券等,为园区建设与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鼓励金融部门在工业园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园区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融资手段。
(五)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快工业园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上台阶,实现园区整体提质。鼓励多元投资,采取多种融资模式,加快园区自建标准厂房建设。
四、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一)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采取政策引导、骨干示范、大项目带动等综合措施,推动企业强强联合。支持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实施兼并重组。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与央企开展宽领域、深层次、多形式的对接合作。鼓励中小企业主动联大靠强,整合产业资源,实现转型发展,加快发展。
(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的支柱产业,新材料、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等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的先导产业,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我市工业经济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挥科技创新在产业转型中的主导性功能,帮助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各类技术、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集聚,引导同类产业向优势区域集聚,打造一批产业竞争高地,做大做强一批优势传统产业,加快智能技术在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推广应用。重点促进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推广。
(四)突出创新创业驱动。大力培养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出政府引导,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创造条件让每个人都有创新创业空间。积极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等创新型领军企业。对技术含量高、科技创新作用大的发明专利,政府可以适当扶持,帮助鼓励其成果早日转换。
(五)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强化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提升产品质量竞争力和企业品牌创建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对认定为国家“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企业或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对评为“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省长质量奖”的企业以及牵头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五、努力缓解发展瓶颈
(一)加快担保体系建设。增加市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提高总担保额度,鼓励市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每年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金。鼓励我市各类担保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及社会资本补充资本金。逐步将担保费率降低到3%以下。支持各县市区依法成立新的担保机构。
(二)抓紧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融资体系,尽快依法成立市工业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各县市区要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步伐,给予相关政策扶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
(三)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扶持力度。做好工业企业上市前培训工作,帮助企业上市融资。对我市新增上市企业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新上市企业,主板、中小板借壳上市并注册地迁回衡阳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四)加大企业招用工保障力度。加强全市劳动保障站建设,鼓励各站完成年度招工目标任务。鼓励职业院校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实行联合招生,定向委培。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急需的紧缺人才。
(五)加大工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按照用地向工业倾斜的原则,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依法优先保障重大工业项目和重点园区用地需求。加大闲置用地清理力度,提升工业用地保障能力。工业园区要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利用承接国家产业转移的相关政策,按规划向上级部门成片申报项目用地。加大工业项目征地拆迁和平整土地力度,缩短交地时间。
六、进一步强化组织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市领导分工联系制度和重点产业、重大工业项目运行协调机制。加大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及时解决工业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根据职能职责和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适当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做好电费收取服务工作,企业可自主选择一次或多次缴纳电费;在当前情况下,选择部分条件比较成熟的企业,实行月初先用电,月末结清的政策。
(三)培养企业家精神。要尊重企业家、尊重创业者,为不同类型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开展活动,交流企业家思想,探讨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为每一个企业加油鼓劲,保持企业家创业热情,增强应对复杂经济环境的信心。
(四)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统计监测。认真研究和分析工业经济发展态势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运行监测预测,提高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测水平。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数据统计工作,增强统计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加强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工作。各级财政要将工业经济运行监测费用纳入预算,支持工业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开展工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
(五)加快制定发展规划。鼓励启动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要以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发展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为主线,通过整合资源,扶强扶专,完善、延伸、补充产业链,紧密产业群,着力解决产业发展“散、小、差”问题,形成各具特色的高度社会化分工,专业化协作的配套体系,促进产业向集群化、两型化、信息化、高端化发展。
为积极应对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复杂形势,帮助企业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促进全市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突出创新驱动、“两型”引领、融合互动、集群集聚,全面提升产业、园区和企业的发展水平,打造多点支撑、多极发展的产业格局,构建具有衡阳特色的现代产业新体系,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二)发展目标。全市工业经济形成稳步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重点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规模工业企业数量逐年增加,规模工业经济总量大幅提升。工业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加大科技创新投入,规模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工业园区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加快形成产业聚集,园区经济快速发展。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做大做强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储备一批新项目,项目建设全面推进。
二、加快推进工业项目建设
(一)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以重大工业项目为重点,加强协调配合,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强化对在建重点项目的电力、土地、运输、资金等保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对未开工项目调度服务,确保项目尽早竣工投产。
(二)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发挥国、省、市各项专项引导资金的作用,加大预算执行力度,依法进行项目申报、评审,加快资金拨付,支持工业项目建设,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各级政府根据财政增长情况适当扩大专项资金规模,逐步加大对重大工业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开发储备新的重大项目。强化项目建设,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千方百计引进、开发、储备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广阔市场空间、提升工业发展水平的重大工业项目,切实增强发展后劲。
(四)加大项目引进力度。加强与境外、省外以及省内地区之间的合作,采取多种形式的对接招商活动,促进一批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央企、500强企业的合作,促进一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落地。
三、加快发展工业园区经济
(一)做大做强园区规模。积极推动工业园区扩规,科学确定扩规面积和范围,合理拓展园区发展空间,使园区和城区同步发展,打造千亿园区、500亿园区。加快衡山科学城的规划及建设步伐。
(二)优化产业布局。根据全市工业发展规划和各县市区工业发展基础、资源特性、产业发展态势,抓好全市工业园区的产业布局管理,大力发展产业集群。鼓励企业“入园”发展,“入园”企业的新建、技改项目在规划选址、立项审批(备案)、建设报建、水保环评、土地电力供应、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建好“五大平台”。打造园区“升级版”,鼓励工业园区建设要素支撑、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促进、市场开拓、综合服务、物流“五大平台”建设,为企业发展做好要素支撑,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强政府服务。鼓励在工业园区内新办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商业、物流、贸易、仓储、餐饮、教育、卫生等企业或经营单位。
(四)创新融资渠道。鼓励采取多种形式,建立高效快捷的融资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依法成立投融资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搭建投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模式,鼓励园区依法发行企业债券、发行基金和短期融资券等,为园区建设与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鼓励金融部门在工业园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园区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融资手段。
(五)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快工业园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上台阶,实现园区整体提质。鼓励多元投资,采取多种融资模式,加快园区自建标准厂房建设。
四、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一)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采取政策引导、骨干示范、大项目带动等综合措施,推动企业强强联合。支持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实施兼并重组。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与央企开展宽领域、深层次、多形式的对接合作。鼓励中小企业主动联大靠强,整合产业资源,实现转型发展,加快发展。
(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的支柱产业,新材料、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等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的先导产业,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我市工业经济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挥科技创新在产业转型中的主导性功能,帮助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各类技术、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集聚,引导同类产业向优势区域集聚,打造一批产业竞争高地,做大做强一批优势传统产业,加快智能技术在我市优势传统产业的推广应用。重点促进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推广。
(四)突出创新创业驱动。大力培养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出政府引导,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创造条件让每个人都有创新创业空间。积极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等创新型领军企业。对技术含量高、科技创新作用大的发明专利,政府可以适当扶持,帮助鼓励其成果早日转换。
(五)支持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强化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提升产品质量竞争力和企业品牌创建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工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对认定为国家“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企业或机构,给予政策支持。对评为“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省长质量奖”的企业以及牵头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五、努力缓解发展瓶颈
(一)加快担保体系建设。增加市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提高总担保额度,鼓励市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每年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金。鼓励我市各类担保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及社会资本补充资本金。逐步将担保费率降低到3%以下。支持各县市区依法成立新的担保机构。
(二)抓紧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融资体系,尽快依法成立市工业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各县市区要加快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步伐,给予相关政策扶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
(三)加大对企业上市的扶持力度。做好工业企业上市前培训工作,帮助企业上市融资。对我市新增上市企业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新上市企业,主板、中小板借壳上市并注册地迁回衡阳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四)加大企业招用工保障力度。加强全市劳动保障站建设,鼓励各站完成年度招工目标任务。鼓励职业院校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实行联合招生,定向委培。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急需的紧缺人才。
(五)加大工业项目用地保障力度。按照用地向工业倾斜的原则,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依法优先保障重大工业项目和重点园区用地需求。加大闲置用地清理力度,提升工业用地保障能力。工业园区要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利用承接国家产业转移的相关政策,按规划向上级部门成片申报项目用地。加大工业项目征地拆迁和平整土地力度,缩短交地时间。
六、进一步强化组织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市领导分工联系制度和重点产业、重大工业项目运行协调机制。加大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及时解决工业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根据职能职责和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适当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做好电费收取服务工作,企业可自主选择一次或多次缴纳电费;在当前情况下,选择部分条件比较成熟的企业,实行月初先用电,月末结清的政策。
(三)培养企业家精神。要尊重企业家、尊重创业者,为不同类型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开展活动,交流企业家思想,探讨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为每一个企业加油鼓劲,保持企业家创业热情,增强应对复杂经济环境的信心。
(四)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统计监测。认真研究和分析工业经济发展态势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运行监测预测,提高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测水平。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数据统计工作,增强统计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加强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工作。各级财政要将工业经济运行监测费用纳入预算,支持工业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开展工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
(五)加快制定发展规划。鼓励启动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要以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发展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为主线,通过整合资源,扶强扶专,完善、延伸、补充产业链,紧密产业群,着力解决产业发展“散、小、差”问题,形成各具特色的高度社会化分工,专业化协作的配套体系,促进产业向集群化、两型化、信息化、高端化发展。
(六)严格考核激励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业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进行督查,在各级各部门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增加工业经济指标的权重。加大工业领域干部使用力度,选拔一批懂经济、会管理、爱工业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
衡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