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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9日              
主题分类:国税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2014〕72号

HNPR—2014—01067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的重要意义

  (一)地理信息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地理信息产业是应用现代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对地观测等高新技术,从事地理空间信息获取、加工处理和广泛开发应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产业链条长、产值增幅快、市场前景广、就业容量大的特点。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地理信息产业迅速兴起,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呈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是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是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二)产业发展和市场潜力巨大。现代地理信息技术与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高新技术集成融合,有力地带动了网络服务、移动通信、遥感卫星、导航定位、数据加工应用、现代装备制造等行业的信息化建设。近年来,全省地理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地理信息资源不断丰富,信息化服务体系逐步形成,科教、技术、人才优势明显,全省地理信息产业总值年增长率达25%,服务范围已经覆盖管理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各个领域,产业发展和市场潜力巨大。

  二、产业发展原则和目标

  (三)产业发展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主体的积极性,加强政府的宏观引导和组织协调作用。通过社会各方对地理信息的深度开发应用,不断拓展地理信息服务市场。

  坚持整体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以规划统筹为基础,大力发展重点领域地理信息服务业态,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整体推进和全面提升。

  坚持科技创新与深化应用相结合。充分发挥我省科教优势,着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鼓励搭建各种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台,不断提升地理信息协同创新和开发创新能力,促进地理信息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和产品化、产业化。

  坚持融合带动与信息安全相结合。加快国防地理信息相关研究成果与技术民用转化,推进地理信息军地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安全可靠信息系统的应用,加强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地理信息保密管理,确保地理信息资源与技术自主可控,维护国家信息安全。

  (四)产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扶持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地理信息龙头企业,培育形成一批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强、充满活力的地理信息中小型企业;着力打造3个以上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地理信息产业园;全省地理信息及相关产业年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30%,带动就业超过10万人;形成以航空航天遥感、卫星导航定位与位置服务、软件研发、地理空间大数据计算与处理、终端设备和装备制造、地理信息应用服务、三维地理信息等领域为主导的成熟地理信息产业链。

  三、着力搭建支撑产业发展各类平台

  (五)地理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健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标准体系,建设并及时更新覆盖全省各地各部门共享的地理空间数据目录体系。建立省本级各行业与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权威的地理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搭建集运行管理、安全管理、目录和产品元数据交换发布、地理信息资料档案管理和窗口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地理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统筹获取和分发全省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基础地理信息产品(DEM、DOM、DLG)等,促进基础性与专题性地理信息数据的交换共享和协同应用。

  (六)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天地图·湖南”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充分利用天地图南方(长沙)数据中心,创新建设模式,建成基于电子政务网、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权威统一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不断丰富和更新地理信息数据,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的融合与共享,拓展服务功能,完善服务模式,做好平台运维管理和监控,积极探索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应用的市场化运营模式,为政府、企业和公众提供优质的公益性地理信息应用服务。

  (七)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协同创新平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地理信息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支持联合攻关和协同创新,重点解决空间信息获取、虚拟观测、时空地理信息云平台建设与服务、分布式存储与共享、信息可视化和大数据挖掘等关键技术问题。促进军民地理信息科研成果和技术人才双向转移和协同发展,形成产业发展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力量。

  (八)产学研聚集的产业发展平台。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园区的基础条件,加快地理信息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吸引和支持国内外知名地理信息企业在产业园区和基地设立研发中心、地区总部。地理信息产业园由所在市州或扩权县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论证,按照有关条件提出审核意见报省人民政府审批。重点以长沙暮云经济开发区为依托,建立以地理信息数据获取、处理和增值服务为特色的省级地理信息产业园。对于申请入园的测绘地理信息企业,适当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市场准入的审批程序,优先安排用地。

  (九)卫星导航定位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升级改造湖南省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系统(HNCORS),全面兼容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实现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无缝定位骨干网络的全覆盖。依托基础地理和地名地址信息资源,建成覆盖全省的导航电子地图数据库,并持续联动更新。对接国家北斗导航卫星应用的总体规划,完善升级卫星导航定位公共服务平台,为全省卫星导航应用提供综合导航位置服务。

  (十)产业发展的交流服务平台。搭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交流与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其在合作交流、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信息咨询、融资担保、人才培训、市场拓展、产业政策制定、地方技术标准修订、产品认证、行业自律等方面的协调推进作用,提高地理信息产业创新力和竞争力。

  四、加快推进产业重点领域的发展

  (十一)提升遥感数据获取和应用能力。进一步提升我省中、低空航空摄影能力,加快建成“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湖南数据与应用中心”,配套建成并行处理、高速运算的大型遥感数据处理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统筹获取和定期更新机制,建设多尺度、多种类、多时相的省级遥感影像数据库。强化遥感技术在基础地理信息快速更新、地理国情监测、不动产统一登记、生态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管理、农林水利发展、城市规划管理、应急事件处理等工作中的应用,实现省域内建制镇以上建成区和规划区1∶500基础地理信息和地名地址数据年度更新、农村地区1∶2000和全省域1∶10000基础地理信息3年内更新。

  (十二)发展北斗导航定位和位置服务。做好全省现代测绘基准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进一步精化全省似大地水准面,全面推广应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完善北斗卫星定位基础设施,提高北斗系统的精度和综合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地理信息与导航定位融合服务,提升导航电子地图、互联网地图等基于位置的服务能力。全面推广岳阳市北斗卫星导航示范城市建设的经验,创新应用服务模式,加强北斗卫星导航在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防灾减灾、农林水利、国土资源、气象观测、环境保护、公安警务、国防动员指挥等领域的应用,持续推进北斗位置服务规模化应用。

  (十三)提高地理信息软件研发和产业化水平。结合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地理信息软件研发,重点突破地理信息数据获取与处理、地理信息应用服务、高性能地理计算等基础软件产业化,研发和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信息软件,培育形成地理信息软件设计、研发、测试、营销和技术服务的完整产业链,全面提升我省地理信息软件研发的整体水平。

  (十四)提升地理信息装备制造能力。依托我省优势,大力发展北斗芯片、模块、天线等元器件以及各类卫星导航定位和授时终端、航摄无人机、高性能传感器等硬件装备,扶持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的地理信息装备制造企业。推进地理信息与传统装备制造产业的融合,重点在电子信息、工程机械、汽车、轨道交通等领域,选择8—10家自主创新能力强、有行业影响力的装备制造企业与地理信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地理信息与装备制造业融合示范,研发一批实用性强的新型芯片终端与装备制造业集成产品,引领全省装备制造业走向数字化、智能化。

  (十五)促进地理信息深层次应用。强化地理信息与公共服务平台在警务、城管、规划、旅游、园林、社区管理、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工商、人口管理、国防动员等领域的深入应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充分利用基础地理信息开展社会化应用和增值服务,开发出多样化、大众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理信息产品;不断提高地图产品质量和科技含量,鼓励开发多媒体电子地图、实景三维动态电子地图、移动导航电子地图、电子沙盘等地图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地理信息消费需求。

  (十六)推动地理信息军地融合发展。加强军地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标准和产业规划的衔接,完善军地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技术研发成果双向转化机制。以自主可控为原则,充分借助地方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平台,重点围绕现代测绘基准、新一代高性能地理信息系统(HIGIS)、高分对地观测系统、大数据超级计算、导航芯片与终端产品研发等领域,开展军地融合协同创新,大力推进军用地理信息技术民用转化和应用示范,不断提升地理信息军地融合产业化的层次和水平。

  五、积极实施产业示范引领和应用推广

  (十七)做好地理信息大数据超算示范应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充分利用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重点在基础地理信息、土地资源、地质矿产、不动产统一登记、地理国情普查监测成果应用等领域开展地理信息大数据超算示范应用。大力提升地理空间和国土资源信息实时监测、挖掘分析、预警预报和辅助决策的能力,形成覆盖全省的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一体的地理信息大数据服务格局,为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提供支撑。

  (十八)实施智慧城市时空地理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示范。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以长沙市为重点,选择若干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基础工程建设较好的城市,进一步整合城市网络资源、数据资源、服务资源等各类公共资源,完善无线传感器网络、时空地理信息数据库、时空信息云平台等智慧化信息基础设施,借助“宽带战略”成果,实施基于时空地理信息云平台的智慧交通、智慧国土、智慧物流等智慧城市典型应用示范,基本实现城市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智慧化融合应用,以智慧城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城市一体化管理和公共服务智慧化水平。

  (十九)做好地理信息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特色示范。依托中国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国家数字媒体技术产业化基地等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平台,支持6—8家与地理信息关联度较大的文化创意企业与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重点在动漫、游戏、智力、科普、教育等领域,开展地理信息与文化创意融合示范,开发和出版以地理信息为载体、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创意产品,创新地理信息文化创意产品的内容与形式,探索地理信息文化创意产业化路径。

  (二十)推行基于地理信息的移动政务。借鉴国内外移动电子政务建设的经验,选择若干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以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利用4G高速无线网络,重点在国土资源、城市管理、城乡规划、农林水利、环境保护、公安警务、国防动员等行业建设与传统电子政务系统互通兼容、安全开放的移动电子政务系统,不断完善系统功能,提高服务能力。

  (二十一)推进三维地理信息产业示范。加快获取城镇建成区、旅游景区、重点矿区等热点地区的三维地理信息,大力推进三维地理信息在城市管理、地质公园和旅游景区管理、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引导三维地理信息在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众生活中广泛应用,形成包括三维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处理、展示以及应用服务的三维地理信息产业链。

  六、营造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与市场环境

  (二十二)健全规章制度。推动《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修订工作,研究出台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共享、测绘航空摄影与遥感影像数据管理及地理信息产业统计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十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等部门应加大对地理信息产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对接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专项,优选一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省、市、县要把本区域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日常运行维护等公益性地理信息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使用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地理信息相关产品或服务,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省内地理信息服务企业。

  (二十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在全面落实已有与地理信息产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省级地理信息产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地理信息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企业科研创新经费、设备折旧和职工培训费用可按相关规定税前扣除。地理信息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在投资总额内所需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件等,免征进口关税。

  (二十五)拓宽融资信贷渠道。鼓励国内金融机构、投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地理信息产业创办(风险)投资机构,设立地理信息产业基金,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对地理信息技术企业的授信额度,积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开发适合地理信息企业的创新性金融产品,对其合理信贷需求给予支持。加大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其为地理信息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贷款担保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发行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支持地理信息企业兼并重组和上市融资,扩大企业规模。

  (二十六)加大市场规范和监管力度。加大地理信息产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和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地理信息行业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对地理信息行业资质、涉密地理信息安全、市场秩序、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形成统一、竞争、公平、有序的地理信息产业市场环境,引导地理信息及相关企业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导和支持省内各高校加强地理信息相关专业设置、师资队伍、教学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结合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及时增设地理信息产业相关院系与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学方式。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人才联合培养,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与结合,培养高层次人才。将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急需和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各级政府的人才工程,多渠道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地理信息技术人才来湘创业。推进注册测绘师制度实施,加强注册测绘师队伍建设。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健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体制,强化市州、县市区政府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管理职责,进一步提升基层地理信息管理能力。统筹考虑全省地理信息产业各方优势和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领域,制定全省地理信息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将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指标列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