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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工商局商事制度改革发展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30日              
主题分类:国税
  商事制度改革就是将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的经营住所(场所)登记制度、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的登记审批流程登记制度、实行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制度、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等改革,实现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条件,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我市自2014年初启动改革以来,认真落实放宽注册资本登记限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取消年检验照、实行年报公示,“先照后证”登记等改革政策,放宽和简化经营住所,登记注册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三证合一”等改革举措,进一步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简化办事程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改善了营商环境,营造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创业活力。截至目前,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171344户,比上年同期增加19987户,增长13.21%。其中2015年新登记企业4332户,同比增长16.03%,注册资本1499.78亿元,同比增长33.74%。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最近推行的,也是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上提出来的。就是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特别要强调的是,这“一照”是市场主体的身份证,能够替代现有的三证,包含现有三证的所有功能。“一照”上打印的“一码”,是企业的唯一法定标识码,全国唯一,没有重复,终身不变,能够代替现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和税务登记号。我市昨天颁发了第一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具体来说就是“五个一”:一是一表申请。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提交一套登记材料即可。二是一窗受理。申请人统一向政务中心工商窗口或工商部门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企业注册登记。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三是一企一码。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有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企业主体。四是一网互联。全市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通过省级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实时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五是一照通用。“一照一码”执照在全国通用,相关各部门和行业均要予以认可。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利于便利企业注册,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促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正如9月22日在京召开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在批示中指出:加快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之举,是顺应群众干事创业期望之举,也是创新政府行政管理之举,利民利企利国,对于激发市场内在活力、增添经济发展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证合一”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的核心环节,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关键内容。其总体目标就是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这样一种模式,将现行企业需要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的登记制度,改为企业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实现“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这次“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统筹推进。便捷高效,就是要按照程序简便、办照高效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企业准入;规范统一,就是按照优化、整合、一体化的原则,科学制定“三证合一”登记流程,实行统一的“三证合一”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规范登记条件、登记材料;统筹推进,就是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企业法人国家信息资源库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这次“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统一申请条件和材料要求,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以方便企业办事、简化登记手续、降低行政成本为出发点,以企业不重复填报登记申请文书和不重复提交登记材料为原则,按照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文件要求,实行统一的登记条件、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工商部门在登记窗口和门户网站公示申请条件、提交材料规范和表格示范文本。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申请表,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登记材料;办理注销登记时,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清税证明”。二是规范登记流程,实行一窗受理、一家办理。整合优化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公示、发照等工作流程,缩短登记审批时限,实行限时办结。我们衡阳现在实行的是三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登记申请表和登记材料由工商登记窗口受理,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工商登记窗口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和办理,3日内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和内容。三是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行一企一码、实时赋码。“统一代码”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共18位构成。四是推进改革成果共享应用,实行一照通用。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需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这里有一个过渡期,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使用原发的证照;从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原发证照不再有效。这也是我要在这里提请各企业主需要注意的事情。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主要适用我市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类市场主体(含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三证合一”范围。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情况,争取重视和支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市工商局将把“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中心工作,成立了由我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业务机构协作抓的改革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了实施改革的工作方案,提供了必要的人员、设备和经费保障,正紧张有序地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协同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工商、质监、税务和其他相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工商部门会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密切协同配合,明确职责任务,优化工作流程,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确保改革落地生根。三是抓好学习培训。“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专业性比较强,涉及新的政策、注册登记系统和登记表格,对人员素质要求比较高。目前,省局已经组织了业务培训。我们将抓紧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边培训边实施,边实施边提高。通过强化学习培训,让干部职工特别是登记业务人员尽快掌握最新的政策,熟悉最新的操作规程、材料规范、文书格式、执照样式,依法、优质、高效地履行工作职责,适应“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四是广泛宣传引导。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认真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改革,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要及时宣传改革的成效,充分展现工商。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为企业带来哪些便利?

  最明显的好处,就是“省时省力、节约成本”。一是节省时间。企业无需单独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只需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即可,减少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由过去8——10天时间缩减至现在的3——4天,为企业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二是节约成本。原来登记要准备多份重复资料,现在只需要准备一套登记资料,为企业节约成本。而且,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收费。三是办事更方便。由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全覆盖性的特征,企业到相关部门办事只需带营业执照即可,不再需要带一摞证照办事,企业办事更简单、便利。

  这也是方便企业申办人员,以前要到窗口现场办理,现在可以通过网上申请企业名称核准。这也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工商部门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登记注册电子化工作要求的新举措。这项改革也将于2015年10月1日上线启动,具体概括为:一是企业名称网上预先核准。申请人在网上申请企业名称,取得企业名称核准机关对企业名称核准后,申请人直接到拟设立企业的登记机关递交申请文件,领取通知书,做到申请人在当地即可完成名称预先核准业务。二是已核名称调整业务网上核准。申请人对于已核准的企业名称,由于住所、注册资本申请发生变化,可以在网上申请已核准名称调整。三是变更企业名称的网上核准。已登记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经名称核准机关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到登记机关直接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工商体制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这对统一执法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对整合执法资源维护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对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时代前进,形势变化,其管理体制不适应性也非常明显,特别是不利于发挥市县政府功能,整合优化市场监管执法资源,全面正确履行职能。2011 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作出了调整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为了确保平稳过渡,经过近几年时间的准备,解决了一系列遗留问题,2015年7月27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会议,各市州、县(市)工商局正式移交地方管理。9月8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工商体制调整工作会议,会上市工商局向市政府移交了县(市)工商局人员资料,正式将工商部门移交地方管理。

  现在主要是要对接好,要适应这么一种状态。首先要调整好心态,振奋精神,加强管理。这次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落实各级政府责任,理顺权责关系,完善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水平。按照“人随单位走、债随资产走”的原则,将县(市)工商部门及派出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所有人、财、物一次性移交给县(市)政府,即机构、编制、人员、资产分级管理。各县(市)工商部门具体设置形式由各地根据政府机构改革精神统筹决定,目前看来,县(市)政府将对工商部门实行与食安办、食药监、质监等部门进行“四合一”改革。市辖区和产业园区、管理区等设立的工商分局仍作为市工商局的派出机构管理;市、县工商部门在业务上继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工资福利和经费保障纳入当地预算管理,资产债务随机构一并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