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6年省级调节储备粮推荐承储企业公示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8日
主题分类:国税 |
根据湖南省粮食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级调节储备粮承储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湘粮调[2015]104号)要求,按照省里下达我市2016年省级调节储备粮承储指标,结合申报企业的仓储条件、承储能力、年加工销售量、主营业务产值规模、财务状况、企业资信等条件,经我局研究决定,拟将下列企业作为我市2016年省级调节储备粮推荐承储企业(排名不分先后),现公示如下:
1、衡阳金雁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2、湖南金鲲米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湖南绿海粮油有限公司
4、湖南角山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5、湖南金泰米业有限公司
6、湖南伟利食品股份公司
公示期为2016年1月14日至1月20日,如对拟确定的2016年省级调节储备粮承储企业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黄琦 电话:0734-8888667
传真:0734-8888633
邮箱:408618841@qq.com
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