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信访工作等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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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衡单位:
因工作需要和人员异动,县委、县政府同意调整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成员(如果成员变动,依职责分工及时递补)。现就调整后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谭建华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彭丽堂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夏崇礼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蒋炳炎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陈 嘉 县政府副县长
夏长安 县政府副县长
刘 慧 县政府副县长
刘光荣 县政府副县长
王春生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谭志兴 县政府副县长
段忠贤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李旭峰 县纪委副书记
向仲贤 县委办副主任
李建雄 县委组织部纪检组长
向平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局长
文 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颜新民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柏国 县委统战部纪检组长
谭文灵 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
曾明勇 县人大信访室主任
赵自文 县委群众工作部部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陈荣林 县政协办副主任
阳满生 县财政局局长
钱永明 县民政局局长
肖 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肖丰岚 县环保局局长
廖红徽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苏金平 县商务局局长
朱金贵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单鲁超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永中 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二、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谭建华 县委副书记
彭丽堂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蒋炳炎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王春生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谭志兴 县政府副县长
段忠贤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李旭峰 县纪委副书记
向仲贤 县委办副主任
李建雄 县委组织部纪检组长
向平少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局长
文 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颜新民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艳刚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厚胜 县委政法委纪检组长
谭文灵 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
曾明勇 县人大信访室主任
孔德琪 县政府办副主任
赵自文 县委群众工作部部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
阳建科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丽香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荣林 县政协办副主任
陈宜中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唐 锋 县人武部政工科长
阳满生 县财政局局长
钱永明 县民政局局长
廖红徽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肖 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迪助 县林业局局长
侯锟鹏 县房产局局长
周叶华 县司法局局长
肖丰岚 县环保局局长
傅春山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苏金平 县商务局局长
朱金贵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单鲁超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贺诗云 县公安局副局长
彭贵禄 县信访局工会主席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负责了解、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分析、研究社会稳定形势,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处理涉军群体问题;组织协调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总结交流处理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成功经验,推动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督促检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联席会议的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1.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职责。
2.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严格依照法律和政策办事,把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纳入法制化轨道。
4.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好思想问题。
5.搞好各有关乡镇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整体合力。
(四)联席会议召集人职责分工
谭建华:负责召集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召开与联席会议有关的全县性工作会议。
彭丽堂:主持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分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重点抓好越级进京上访接访劝返工作调度、信访突出问题和重点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和协调处理。
蒋炳炎:重点抓好全县维稳工作;具体抓好突发性群体事件、集访、非正常上访牵头调度维稳工作,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交办、协调、督办、落实工作,越级到市赴省上访接访劝返工作调度。
王春生:负责集访、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和违法信访人员的依法处理工作。
谭志兴:分管军退人员信访工作。
段忠贤:负责九个专项工作小组的协调。
(五)联席会议的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县信访局),具体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彭丽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自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厚胜、彭贵禄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九个专项工作小组为:农村土地征用问题工作小组,由廖红徽同志兼任组长,办公室设县国土资源局;山林权属问题工作小组,由李迪助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设县林业局;涉法涉诉问题工作小组,由赵艳刚同志兼任组长,办公室设县委政法委;企业改制问题工作小组,由邓聪荣同志兼任组长,办公室设县改制办;劳动社会保障问题工作小组,由向平少同志兼任组长,办公室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员退役士兵问题工作小组,由钱永明同志兼任组长,办公室设县民政局;环境保护问题工作小组,由肖丰岚同志兼任组长,办公室设县环保局;规范信访行为工作小组,由贺诗云同志兼任组长,办公室设县公安局;政策协调小组,由段忠贤同志兼任组长,办公室设县政府办。
(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1.各成员单位负责处理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及群体性事件;负责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县信访局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因工作原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信访事项实行责任追究的建议。
3.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信访事项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中共衡东县委办公室 衡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