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衡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政策发布平台)!
政策搜索

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要求?

咨询时间:2023/1/13 17:22
状 态:已回复
回复人:衡阳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周剑英
回复时间:2023/3/15 14:52:40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2〕172号):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依托科技型企业组建。依托单位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 在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在行业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 3. 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意识的领导班子和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研发队伍,其中固定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10人; 4. 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高层次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鼓励吸引和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参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5. 具备科技成果工程化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 6. 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在组建过程中能保证资金的落实; 7. 近三年不存在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 第十条 依托单位还应具备以下必要条件: 1. 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近三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且近三年平均研发经费不低于300万元; 2. 近三年取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5项以上。 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应与省内相关领域重点企业联合申报,且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同时满足近三年在所申报领域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项目不少于5项,拥有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可供转化的自主知识产权10项以上,近三年在本领域已推广转化5项以上重大技术成果并产生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