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申报需要的条件
咨询时间:2021/8/25 11:37
状 态:已回复
回复人:湖南致坤科技有限公司/王卓婷
回复时间:2021/8/25 16:55:51
1、在湖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或民政部门登记的民办科技咨询机构。
2、从事科技咨询、科技成果评价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截至申报受理截止日)。
3、具有专业化的评价队伍。有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以上、具备湖南省技术经纪人资格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3人,团队应包含科技、经济、管理、计算机、法律等方面人员,且人员在专业分布上应当与科技评价业务范围相适应。
4、具备相应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库。评价专家应包括来自科研院所、大学、企业、行业管理部门等单位的技术专家、经济分析专家、行业管理专家和企业管理专家。
5、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制定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规则、评价程序等管理制度。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7、兼营科技评价的单位或组织除必须具备上述条件外,必须设有独立的科技评价部门。
8、无科研诚信方面的不良记录。